永昌县体育局2016年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体育局委托,拟对永昌县2016年
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ZC2016GK-40
二、招标内容:篮球场硅PU地坪576㎡;篮球场照明灯具6套;乒乓球台4张;排球柱2副;座椅40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商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三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效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九)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否则自动废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6年8月1日8:30—2016年8月5日18:00分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24 日下午 15 :00 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昌县体育局
联系人:张茂荣 联系电话:13993575208
采购代理机构: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建军 联系电话:0935-7529135
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地址:永昌县鼓楼工行对面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