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购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和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6ZB054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共划分四个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A包:大型高压清洗车2辆
B包:大型道路洗扫车2辆
C包:小型道路清扫车10辆
D包:聚尘王道路吸尘车2辆
五、政府预算价:67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7、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省级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
8、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01日--2016年08月0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9日上午10:30 。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十四、招标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长垣县宏力大道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9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人民路8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