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8年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 普洱市财政局 的委托,对2016年-2018年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名称:2016年-2018年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PC〔2016〕GK006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2.5服务期限:2016年至2018年贰年,具体时间根据中标后签订的协议为准。
2.6采购内容:2016年-2018年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20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可以为能承担本项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普洱市内注册的且具有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
3.3接受普洱市定点维修协议的相关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2.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4.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复印件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6年8月18日08:30—0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普洱市住建局一楼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
5.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普洱市住建局一楼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普洱市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马梦玉 联系电话:0879-2160488
联系电话:0879-2165930 传 真:0879-2160128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8、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网址:http://www.ynggzyxx.com/)
普洱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pezw.gov.cn)
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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