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XT2016-0117-01
2、项目名称: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及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名称: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公务车辆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所供服务的相应经营范围及能力;
5.3具有市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年度核查合格;
5.4提供至少一份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车辆鉴定评估业绩(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及评估报告);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与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TAXT2016-0117-02)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提供至少一份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的车辆鉴定评估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及评估报告)等证件原件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8月18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财政局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230号
E-mail:xtcz001@163.com
邮政编码:271200
电话/传真:13583823298
联系人:范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马梅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亚特尔·山和院子53-6
E-mail:qdxdgc@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17705380599
开户银行:泰安市中国银行岱岳支行
银行账号:231215967873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