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XT2016-0117-02
2、项目名称: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及鉴定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名称: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所供服务的相应经营范围及能力;
5.3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A级企业证书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年度核查合格,提供服务的拍卖师和项目管理机构参与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与投标人签订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或社保部门的缴费证明(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
5.4提供至少一份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参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拍卖业绩,每项业绩均需提供委托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与新泰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TAXT2016-0117-01)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公物拍卖资格证书、中国拍卖行业A级及以上企业证书、至少一份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参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拍卖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8月18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财政局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230号
E-mail:xtcz001@163.com
邮政编码:271200
电话/传真:13583823298
联系人:范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马梅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亚特尔·山和院子53-6
E-mail:qdxdgc@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17705380599
开户银行:泰安市中国银行岱岳支行
银行账号:231215967873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