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延津县民生路北段(平安大道-3号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民生路北段(平安大道-3号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民生路北段(平安大道-3号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项目地点:延津县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监理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1.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市政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市政工程类业绩至少1份;
3.2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具有投标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图纸300元/套,监理标段: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 19 日 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33999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3-5299968 13233813110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