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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8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46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 2016年7月29日起至 2016年8月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CT16462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1,490,364.8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玖万零叁佰陆拾肆元捌角贰分 )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

六、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       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4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湛江市赤坎康顺路31号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面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复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审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 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公司为其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元 (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8    19  1500分至15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  8    19  15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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