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心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心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心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6-2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1-871192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叶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 名称 | 技术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 价单价 (万元) |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 是否进口论证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1-1 | 中心水处理系统 | 详见第三章 | 1 | 200 | 200 | 是 | 4 |
①交货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②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交货。 ③付款方式:人民币报价,货到预付70%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④质量保修期:产品保修期:≥2年(技术参数要求中有具体规定的按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文件;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