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
2.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80号
2.3建设地点: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工业三路西侧;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业务窗口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报名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原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
注: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七日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6年8月23日15时0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63456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