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DJY16-011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萌
项目联系电话:029-88472386-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12号
联系方式:杨涛 18991978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萌 029-88472386-806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六楼经营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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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OCs监测仪 | 1 | 9 | 声级计 | 2 |
2 | 便携式多参数 | 1 | 10 | 采样设备 | 5 |
3 | 红外夜视微型摄像机 | 4 | 11 | 测距仪 | 5 |
4 | 重金属测定仪 | 1 | 12 | 手持PM2.5检测仪 | 5 |
5 | 无人机 | 1 | 13 | 手持SO2检测仪 | 5 |
6 | 车载GPS卫星定位仪 | 6 | 14 | 手持NOX检测仪 | 5 |
7 | 手持GPS定位仪 | 2 | 15 | 机动车尾气监测仪 | 1 |
8 | 流量计 | 5 | 16 | 红外夜视微型照相机 | 6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可以是生产厂家的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及社保缴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六楼经营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六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