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希望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8 11: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单位:大连市西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代理机构:大连东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2016年希望广场改造工程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西岗区希望广场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投资总额:A包:104万元人民币;B包33万元人民币。
4、招标内容:移除希望广场周边长势及树形景观较差的落叶乔木,保留常青树种,重新进行绿化与亮化设计,增设景观小品,打造中山路沿线景观亮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五、资质要求:
A包:绿化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B包:亮化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注:
1)本项目兼投兼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
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六、报名要求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入连备案通知书原件(外省企业提供),以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到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9: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518室)。
六、发售招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9: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地点: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518室)。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18日9:0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其他:
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
联系人:孙博文
联系电话:13840949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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