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信号灯及抓拍工程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信号灯及抓拍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15954605678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46-8333557 1356107770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PEDZ2016-079#
四、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信号灯及抓拍工程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国内产品;本项目采购信号灯及抓拍设备一批,总计划投资约3098206.20元。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个包 | 详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信号灯及抓拍工程技术要求公示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及抓拍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信号灯产品及抓拍产品)的制造厂商,应提供所投设备(信号灯产品及抓拍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此项目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府前街与登州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鲁正办公楼4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8月22日9时00分
九、开标日期:2016年8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十、本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3557 13561077707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及抓拍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信号灯产品及抓拍产品)的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二)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