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6】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输配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规划鼎盛大道与规划宝溪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核定该工程总概算为58298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一座(10万吨/日),中途加压泵站一座(1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10万吨/日)及配套设施建设;敷设输水管道29.61公里(其中DN1400长21.23公里、DN1200长8.38公里)、配水管网10.78公里。
2.4监理范围: 输配水管网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并具有工程师职称,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等。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DN1000及以上市政管道工程且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可重复,须提供监理合同,总监业绩需显示总监姓名)。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3.5.2.2013年以来无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3.5.3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3.5.4.企业需提供注册地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确定的投标人为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4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 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 拟任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6)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如监理合同不显示工程造价,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7)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8) 2013年以来无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9)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10) 企业需提供注册地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2)、第3)项外,其余均需携带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76959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18603830230
固定电话:0371-6098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