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陕州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委托就“陕州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招标要求、内容及范围:
1、招标编号:LHSSG2016-062
2、项目名称:陕州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陕州区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业务楼内装修、业务楼拆除形象墙、围墙、门卫房土建、暖通、电气、给排水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量清单内容。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资信良好;
2、投标企业需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1、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套):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复印件加盖公章(3套):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以下资料收存原件(1套)及加盖红章的A4复印件2套(共3套)。
①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
②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④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④条要求根据《陕县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陕纪文[2013]47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到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截止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六、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大厅(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网》(www.sxzbzx.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地 址: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水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44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州区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电话): 孙女士 0398-3837050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