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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校园广播系统、录播室、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5: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校园广播系统、录播室、学生课桌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330010
项目联系人:吴爽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采购人: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653921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792890
预算金额: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一标段:在石家庄市内有固定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报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二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与招标货物相应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良好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方,应出具主要设备(定压寻址广播设备、跟踪录播主机、教育云资源管理平台)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了达到省教育厅数字化校园的建设要求需具有河北省级教育厅颁发的中小学校园网二级(含二级)以上建设资质证书。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HYZB-20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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