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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恭城县社坪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县社坪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县社坪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桂水招标备案【2016】133 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57130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1号

联系方式:吴工0773-82137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1355713006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西风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恭城县社坪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县社坪水库备用水源工程已列入小型水库实施方案,前期工作所需资金县财政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桂水招标备案【2016】133 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社坪水库位于恭城河左岸小支流路口河中游峡谷段,峡谷段长1.9公里,坝址位于峡谷进口,在县城的东北,距县城约8公里,距平安乡政府约6公里,规划为恭城县城、恭城镇、平安乡的重要水源储备项目。路口河源于下山源泉之东的白沙界岭,其干流为北假河,北假河流向西南流,经社坪附近有支流南假河汇入,继续向西南流,经大岭村、云峰、陶庄,在平安乡路口村附近从左侧注入恭城河。流域范围涉及平安乡1个乡镇,路口河干流长23km,流域面积81.43km2。(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48.6 km2)。水库总库容拟为900万m3

2.2工程建设地点:恭城县平安乡境内。

2.3 项目规模:新建小(1)型水库工程。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编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日历日),提交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获得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且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在近10年内(指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下达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10年内)有承担过小(一)型新建水库及以上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有负责过新建小(一)型及以上规模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

(2)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3)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2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68 8 日至20168 12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8 12  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3 其他事项

5.3.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3.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8 30 10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1号

邮编:5425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3-8213785

传真:0773-82137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西风路4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557130068

传真:0773-2829198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7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且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在近10年内(指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下达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10年内)有承担过小(一)型新建水库及以上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有负责过新建小(一)型及以上规模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2)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3)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3.6.2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3.6.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6年8 月 8 日至2016年8 月 12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行业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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