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和林格尔县2014-2015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植被恢复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6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4、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5、供应商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其他资料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相关证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任何相关证明文件不予接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叁份(A4纸),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座18楼1802室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赵宇龙 | 联系电话: | 0471-4693328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 | 账    号: | 106101201090114243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和林格尔县林业工作站 | 地    址: |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 | 邮政编码: | 0115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1-7199592 | | 2016年0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