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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CZBGS2016-071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642379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

地址: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24-530261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仲女士18642379898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 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 目及所要求的服务;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管理工程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8.80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6:14 至 2016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缴纳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招标要求:本项目因区域广,亮化要求高的特点,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范围的详细内容,提供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供专家评审。

4、设计方案及相关要求:

(1)亮化方案设计要点 

1)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特点和道路两侧建筑特色,做到亮化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展示现代市容市貌;

 2)突出桥、亭、台、水以及沿河标志性建(构)筑物等重要景观节点;

3)注重色彩与亮度的合理配臵,做到透、亮、美;

4)以静为主,动静结合;

5)鼓励选用先进节能产品,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

6)注意建筑功能区分,避免光污染。

(2 )有关要求

 1)概况: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项目,其中包括灯具、电缆及施工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投资预算进行方案设计及投标报价)。

2)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清原县2016年英额河两岸亮化工程及夜景亮化设计;

3)成果:  设计总说明:(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说明、工程概算)。

  效果图:亮化总体效果图,建筑立面图、视觉焦点及景观节点效果图,设计方案。

 详细说明:工程详细预算、使用材料品牌、数量、参数等清单。

 提交方案的同时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文件,文字部分为Word 格式,图形文件为JPG格式。

4)本次方案设计招标不接受多方案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 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管理工程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及报名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并对本工程感性趣的投标人,即日起至 2016 年8月2日上午10时前(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请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以上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在公告发布期间或招标文件获取后,如对本项目有异议可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 2016 年8月17日前(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请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人: 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

地址:    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53026115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 号

联系人: 仲女士  

联系电话:18642379898

邮箱:chengchengzbgs@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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