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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饭堂食品和副食品供货资格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饭堂食品和副食品供货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607-7225-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饭堂食品和副食品供货资格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5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并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文件440604-201607-7225-0004 ),收款帐号信息如下: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 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3、《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8月18日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8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6年7月27日 2016年8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08399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3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下载详见:http://pan.baidu.com/s/1jH9YLOq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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