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关于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食堂升级达标项目资金荥阳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食堂升级达标项目资金荥阳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食堂升级达标项目资金荥阳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预算金额:约250万元
4、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6】67号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6、招标内容:荥阳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
7、供货及安装期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告发布时间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请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四号院1号楼三楼311室。
2、报名时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
(2)经销或代理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原件);
(3)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开具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开具时间必须为报名期间之内);
(7)类似业绩证明(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四号院1号楼三楼31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7月 28 日至 2016 年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荥阳市楚楼水库管理所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荥阳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367690452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四号院1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838306772
申请书(仅供参考)
XXXX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 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