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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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7月27日 参照《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和《关于〈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0号)规定,受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和公款存放服务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NBIICCZB516063 3、招标范围:开户单位为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江东缘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专户。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四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上述单位有权在入围单位中自行选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政策性指定存款银行账户除外。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宁波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4.2为“2015年宁波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的入围/中标单位(以入围通知书或招标结果公示信息为准); 4.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各投标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标书费发票开标时现场提供。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7日至2016年08月0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8室)。 8、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8月16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5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9、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08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在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5室公开开标。 10、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五部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0574-879390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8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55717459、87329207 传 真: 0574-87863400 电子邮件: tlx806@126.com 联 系 人: 张宇华 袁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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