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映月湖公园灯会灯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16年映月湖公园灯会灯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CJD2016154-072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映月湖公园灯会灯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35654.09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数量 |
01 | 2016年映月湖公园灯会灯饰 | 1项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民间艺术灯饰或彩灯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GCJD2016154-0723招标文件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人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7日14时30分至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10769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熊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83939009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