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8号路施工及监理、城区管网清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8号路施工及监理、城区管网清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8号路施工及监理、城区管网清淤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02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标段:一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3.3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延津县城区
2.3.4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8号路(文岩路—平安大道)市政道路施工
二标段:东西大街、健康路、高中路、文化路、东大街工商局东雨水管沟清淤
三标段:8号路(文岩路—平安大道)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3.5工期要求:
一标段:120日历天;
二标段:30日历天;
三标段:同一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3.7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1000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三标段:6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13733999 联系电话:13303805315
地址:延津县建设路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