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泌资建【2016】 033 号
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泌资建【2016】033号)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泌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为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泌阳县境内
2.3项目概况:
施工主要包含工程:新建城市支路、与厂区主路、支路等12条道路;新建消防水池、泵房2座;新建自行车棚4个;建设与道路向配套的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及消防工程等。
监理: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监理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 期: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投资金额: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455万元;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6.8万元。
3.1资格要求:施工:(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相应综合监理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监,其他监理人员须具有监理岗位证。
3.2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由泌阳县检察院出具)。查询对象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审核。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若有授权委托人)。
4.1 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员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拟派建造师(项目总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指定的保险箱内,否则按废标处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07月27日至2016年08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管理局稽查股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2546 3980 5252
(3)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布在《中国采购网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泌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290169199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3965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