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公安局福建省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14-16011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87819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吴红华 877679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87819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生产或经销所投货物的资格如需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必须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1投标人必须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投标人必须提供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注: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9.具有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原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50 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010010004036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