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许昌航空大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其许昌航空大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招标编号:GMHG16154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厨房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及附件(图纸、设备清单)。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方案配置、设备制造、设备采购、包装、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管、深化设计、培训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环保验收、服务、质保期保障等。
2.2交货地点:许昌航空大酒店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1 | 厨房设备 | 详见设备清单 | 一批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毕 | 许昌航空大酒店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须在河南省设有维修服务中心或授权的维修服务站点,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
(3)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不少于4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
(4) 投标人须出具最新的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商用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商用燃气灶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该制造商商用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 商用燃气灶具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7月27日起至2016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10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业绩合同、商用燃气灶具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适用)。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投标样品
(1)2000×1000×1250双头双尾炒炉(节能环保);
(2)1200×760×800不锈钢304加厚双星水池;
(3)1500×750×800不锈钢304开生台;
(4)1200×500×1550不锈钢304加厚四层平板货架;
(5)1230×760×1800不锈钢304四门风冷无霜冰柜(免除霜);
(6)1800×800×800不锈钢304发泡板式双层可移动工作台(含轮子);
(7)1800×800×800不锈钢304双通打荷台柜;
(8)DCS-150S01A全自动石磨豆浆机;
(9)1800×800×800木面案工作台;
(10)1200×500×1800不锈钢304高身储物柜。
6、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33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30分。
7、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33室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30分
招标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邮 编:451161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1-58519657
招标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1-69131989
传 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