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关于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关于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工程
2.2采购编号:YZC2016-GB-8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建设地点:叶县产业集聚区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河南省职称网可查);
3.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201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16年1月-2016年6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
3.7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于2016年7月27日- 2016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资格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10:00整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5-61168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5-2212669 15993566036
邮 箱:Twzx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