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教育局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DYZB-2016-(CZ)-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813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阳县教育局
地址:宾阳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771-8228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0771-381339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项字【2015】144号批复,招标人为宾阳县教育局,项目估算总投资620万元,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DYZB-2016-(CZ)-30
标段划分:无
建设地点:宾阳县邹圩镇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18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2个教学班,每班30人,共360人,建设教学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3002平方米,建设幼儿食堂一栋,建筑面积没180平方米及购置幼儿课桌、幼儿教具等必备设备。
合同估算价:620万元。
要求工期:245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4.1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
4.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4.3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通过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截标时间及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5.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竞标人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于报名时间内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采购文件窗口领取采购文件。
6、评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771-822896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 0771-3813399
招标人: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交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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