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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中心医院手术室及ICU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中心医院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中心医院手术室及ICU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6﹞ 012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麻醉机(含监护及高端模块)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第二标段:呼吸机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以上各标段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加自筹。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报名至开标时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
注: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8月16日下午4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中心医院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18639760759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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