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2016-2017年船舶物资供应商供应资格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2016-2017年船舶物资供应商供应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2016-2017年船舶物资供应商供应资格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692-169B022100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66341728、663417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50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先生、陶先生电话:020-66341728、66341731传真:020-66341657邮编:51004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公开招标为2016-2017年船舶物资供应商供应资格招标项目,共分为以下2个子包:
包一:船舶机械、电气、低耗品类等物资采购;
包二:船舶主副机备品备件类等物资采购。
本项目的包一评选出3名中标供应商负责该包组内容的年度供货;本项目的包二评选出1名中标供应商负责该包组内容的年度供货。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不定时不定量,接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时,设备备品备件类除进口设备外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交货;日常用品类原则上在5个日历天内交货,紧急情况下的供货,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时间需求供货。
3.本项目的2个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不得只对每个包中部分内容和服务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3)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4)包二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物资销售的授权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包二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物资销售的授权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gdmeetc-6@126.com,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核验资料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财政资金),其中子包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子包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服务费、标书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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