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警用装备等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警用装备等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警用装备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莱山政采【鲁成】货物2016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云
项目联系电话:0535-6286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号
联系方式:曲宏祥 0535-6891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晓云 0535-6286107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用装备等采购 一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与警用装备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拖车式防爆球罐、搜爆服、防爆毯、排爆服、电动排爆机械杆、食品快速安全检测系统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所投拖车式防爆球罐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4、投标人所投防爆毯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5、投标人所投搜爆服、排爆服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6、投标人所投电动排爆机械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2016年1月1日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7、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十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办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4:00 至 2016年08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莱山区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金贸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