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724-1601D53N2426)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丰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601D53N24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8605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东风路
联系方式:0751-2262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麟、李家荣、莫宁含
代理机构地址: 020-37860540/539/5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标的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1 | 16排螺旋ct | 1台 | ¥6,530,000.00 |
2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 | 1台 | ¥2,800,0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4. 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5. 所投设备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7.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