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雷锋小学新建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YZB-2016-2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雷锋小学新建宿舍楼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巩政办[2015]8号文,招标人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雷锋小学新建宿舍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巩义市回郭镇。
2.3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719.2平方米。
2.4工程投资:约330万元。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 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合同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2的规定);
(6)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1)、(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3)、(4)、(5)、(6)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6年 07 月 26 日 至2016年 08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 址:巩义市回郭镇政府
电 话:13838588890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03768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