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颜子庙和颜林消防工程自动报警系统及室外消火栓系统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消火栓系统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颜子庙和颜林消防工程自动报警系统及室外消火栓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TANY2016-0077-00
2.2建设地点:宁阳县颜子庙和颜林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1.132124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消防所有内容,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其中标一律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至2016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宁阳县文物局
地 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宁阳县人民政府院内
E-mail:NYXBWGYY@163.com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于馆长
电 话:0538-5676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肖砚利
电 话:18953893292
传 真:0538-8588638
电子邮件:LRZB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
银行账号:1604 0101 0902 2567 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