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GZ04ZC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3台,血管内皮功能检测仪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 本项目包组二(血管内皮功能检测仪)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组一(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本国产品。 1.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或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4 各包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5 各包组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提供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各包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以上资料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27日 至 2016年08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 |
联系人:付老师 | 联系电话:020-81048099 |
传真:--------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江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7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