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案件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案件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案件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银政采(货)备字2016年第11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
项目联系电话:67177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陈主任 0951-3839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荣 0951-6717776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验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5、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6、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验原件);7、要求案件管理中心系统须与各所队办案区审讯设备及审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厂商提供的对接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1:39 至 2016年08月02日 11: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