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10: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SZB-2016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联系方式:赖工0772-25302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771-57097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已由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5〕1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发改委、财政局以柳发改投资〔2016〕39号和柳财预〔2016〕51 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132号,现对该项目的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堤线起始于维义村上游,沿规划滨江大道,跨越云头溪,沿电厂渠副堤形成封闭,防洪堤长1.196公里,主要堤型为土堤,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护岸及次要建筑物等级为3级。排涝泵站装机容量4410Kw,设计抽排流量38.6m3/s。排涝闸总排水流量为137.73 m3/s。

2.2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北区。

2.3 招标编号:GSZB-2016029

2.4 交货地点:柳州市柳北区白露堤云头溪泵站。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 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立式混流泵及其配套电机、节能型自由侧翻式拍门、电动蝶阀、波纹补偿器(伸缩节)的采购,投资预算为1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标项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和部件采购、制造、检验与试验、防腐保护、包装、运输、装卸(含工地卸车费)、交货及开箱验收、现场指导安装与安装质量监督、试运行、验收、保险费,同时包括技术接口协调与配合、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等工作。

2.6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40日历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在具备供货条件后,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计划书面通知为准。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水泵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水泵设备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水泵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其授权必须是唯一的。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无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4 招标人可增加如下约定:

截至开标之日过去的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8月5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或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件。上述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8月11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    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6年8月30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邮  编:545001

联系人:赖工

电  话:0772-2530210

传  真:0772-2530225

E-mail:lzsfhdglcxx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小黄

电   话:0771-5709729

传  真:0771-5709719

E-mail:gszx121@163.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