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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窑沟乡瓦窑沟村护街河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0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瓦窑沟乡瓦窑沟村护街河堤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且已全部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瓦窑沟乡瓦窑沟村护街河堤工程
2.2项目编号:GTXH-2016-156
2.3工程概况:在瓦窑沟河瓦窑沟街段建设河堤工程一处,包含M7.5浆砌石护岸河堤及两座拦水景观坝,并对此段河道进行清淤治理。
2.4建设地点:卢氏县瓦窑沟乡
2.5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社保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套成册装订,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报名时需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用做项目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整,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13513887376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琼
联系电话:13525858554
电子信箱:4581561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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