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FZZB2016-40
二、采购内容:
需购置数模两用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2853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材料;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安防三级以上资质,以上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详见招标文件)、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4.提供近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
8.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 7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万和家园B栋1单元302室)获取(不寄售)。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万和家园B栋1单元302室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各投标企业需对该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西峰安定路支行
账 号:6200 1700 1090 5250 291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6年8月12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缴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缴纳后携带汇款单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万和家园B栋1单元302室)进行核对。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以确保退付准确。跨行缴纳的保证金,在退付时需提供原汇款银行回单,以核对户名及账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万和家园B栋1单元302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解放东路4号
联 系 人:王军红
联系电话:0934-5917812
2.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万和家园B栋1单元302室
联 系 人: 夏紫云
联系电话:0934-8860098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