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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供热公司永昌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热源厂路面硬化、围墙及储煤场防风抑尘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供热公司委托,将对永昌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热源厂路面硬化、围墙及储煤场防风抑尘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YCZC2016GK-39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一包:储煤场防风抑尘网工程;二包:热源厂路面硬化;三包:围墙及值班室;

项目总概算:1659076.47万元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谈判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格;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十一)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二)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的上述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

(一)报名时间2016726日至20167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

(二)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县东街)。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816日下午15: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永昌县供热公司

      联系人:郭正海

      联系电话:18209453363

(二)采购代理机构: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35-8332110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七月 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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