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公路管理段鄞州区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公路隧道技术状况检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鄞州区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公路隧道技术状况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5日
1、招标条件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招标委托通知书,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公路管理段委托,对鄞州区公路管理段2016年度公路隧道技术状况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
(1)检测范围梅溪隧道、龙溪隧道隧道进行检测,并建立隧道管理系统数据库;
(2)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完毕,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审查合格后移交,为期二个月。
(3)后续服务:主要是对隧道病害提供建议处理方案;在检测报告审查通过后二年内(2017年、2018年),负责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测,频率不低于1次/年(不包括特殊检测)。
3.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A级及以上;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6年7月 29日17: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相关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银行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198。
4.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路管理段
联系人:马豪军
电话:0574-558716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198
传真:0574-83033570
联系人:姚亚红、徐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