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市场化用车平台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化用车平台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化用车平台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入围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RCCG-2016-0291
2、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市场化用车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3、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4、项目概况:公务车辆小型客车(7座<含7座>以下车型)租赁服务、大中型客车(9座(含9座)以上车型)租赁服务、部分车辆委托管理。选择2家入围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5、预算金额:无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车辆要求:
1)公务车辆小型客车(7座<含7座>以下车型):
车型:轿车或越野车或商务车;
数量:不少于50辆;
排量:轿车1.8L(含1.8T)以下;
价格:18万元(含18万元)以下;
品牌: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
行驶年限:不多于5年;
里程:累计行驶里程10万公里内;
2)大中型客车(9座(含9座)以上车型):
车型及数量:中巴车不少于5辆、大客车不少于10辆;
品牌: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
行驶年限:不多于5年;
里程:累计行驶里程10万公里内;
3)本项目所提供服务车辆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以所属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供服务企业自有车辆证明(证明应包含车辆数量及其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登记日期等信息)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或实际控制权的车辆(以车辆承租协议为准);
3、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局)”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开标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5日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一楼开标室。
六、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大道89号
联 系 人:林彬 联系电话:157253734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30号圣德大厦6楼
联 系 人:孟婷 联系电话: 0537-2163728 15763770850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