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关于“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PZC2016-5910Bg-64262
投资额:约1880567.00元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规模:本项目整体绿化改造面积约9340平方米(其中土建改造面积约5560平方米,绿化改造面积约3780平方米),施工内容主要有拆除原有部分道牙、铺装并更新;换填种植土;移除原有杂树,更新退化草坪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市政或园林专业)、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3.3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 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需带原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二楼(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
1、投标单位2015年8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
2、企业注册地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打印页;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并具有二维码验真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打印页。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及查询所需帐号密码。
3、企业注册地未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个人明细证明,并提供社保部门地址及电话。(个人明细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个人历年的缴费情况)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按提供资料无法查询或与查询不一致报名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工程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中兴路南段市河滨公园内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8375966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5-2196810 1332375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