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金关工程二期海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RFID现场采集控制模块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关工程二期海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RFID现场采集控制模块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关工程二期海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RFID现场采集控制模块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C0101-D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为良 万荣祥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902 010-65195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公为良 万荣祥 010-65195902 010-6519517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建设时间及售后服务 | 交付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金关工程二期海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RFID现场采集控制模块及集成服务 | 42个直属海关每关1套RFID现场采集控制模块及集成服务 | 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整体工作,售后服务期为三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二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