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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DKZ-GX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66625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创业中心

联系方式:刘岩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地址: 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办公楼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泡沫灭火剂  70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办公楼1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公司处购买登记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消防队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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