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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G0600G16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娜

项目联系电话:0451-536660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人民医院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东路111号

联系方式:孙晓莉,0467-2682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江滨,1840406512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68号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16042

本工程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已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由于到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不足法定人数,特此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已由鸡西市发改委以鸡发改社会[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西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东路114号。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638.66平方米,其中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4合同估算价:约 2286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工程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8月 21,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12  月 30日,共计 131日历天(以招标文件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记录。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从事建造师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册时间为准)以上(不含5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行贿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企业员工,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另须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证及岗位证。(并提供企业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全部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4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

    4.2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于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三楼)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3登记时需携带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技术负责人岗位证及工程师职称证;
  9. 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中全部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10. 投标人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1.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12. 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4.4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资料内容应与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登记的信息一致,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八楼804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sstz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人民医院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东路111号

联   系   人:孙晓莉

联 系  电 话:0467-26820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68号3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业务二部 李江滨

联 系  电 话:0451-53666093

邮        箱:hljsstzb@163.com

网        址:www.hljsstzb.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记录。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从事建造师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册时间为准)以上(不含5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行贿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企业员工,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另须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证及岗位证。(并提供企业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全部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3.4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八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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