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苏村乡锦凤大道安置点一期3#、4#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苏村乡锦凤大道安置点一期3#、4#楼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宝市苏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苏村乡锦凤大道安置点一期3#、4#楼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HN/LB 16-115;
2.3财政编号:灵财采购(2016)70 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灵宝市苏村乡;
2.6建设内容:本工程3#楼总建筑面积1128.29㎡、共10户;4#楼总建筑面积1466.78㎡、共13户;均为砖混结构,地上两层的居住建筑,主要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工期:8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和保修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2013年以来类似业绩2份(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注:以上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工程图纸押金1000元/份(对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并退还押金,如缺页或损坏图纸押金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09时00分;
地点为:灵宝市住建局五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苏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398-6188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58398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