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村民委员会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4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81937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
联系方式:于先生 15243098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晶 81937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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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标段的其他潜在投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互为子母公司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99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479
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已由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20160608号政府采购授权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
2.2 建设地点: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
2.5招标范围: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混凝土硬化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45.9961万元,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标段的其他潜在投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互为子母公司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5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得胜镇牛营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243098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于晓、李晶
电 话:0431-81937053
传 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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