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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0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

项目编号:JTZB2016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主任 0434-6771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浩 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6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已由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吉公开管函【2016】1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

2.1.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1.3建设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

2.1.4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

2.2招标范围: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范围为国家批准备案的30.5平方公里的土地;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通过有关机构评审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地评估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

3.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到2016年7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需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5A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千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434-67711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彭浩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37036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地评估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到2016年7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需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5A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工程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2016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招标;

2.1.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1.3建设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

2.1.4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

2.2招标范围: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范围为国家批准备案的30.5平方公里的土地;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通过有关机构评审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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