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CZ2016-HW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权
项目联系电话:139342630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方式:高权 139342630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吉 0352-4041806
代理机构地址: 口泉五一街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郊区财政局西楼三层业务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经销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营业备案凭证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